只要做过到美国DDP到门的,都知道美国清关有Bond费用。美国BOND 清关是怎么回事?STB是什么费用? 美国BOND清关详解 Bond是美国进口商需要向海关购买的一种保证金。进口商因某些原因而产生罚款时,美国海关就诚信海运进口可以在Bond里面扣钱。因此,所有进口到美国的货物都需要购买Bond,即向美国海关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保证金。 一、Bond一般分成两类: 1、年度BONDAnnual Bond系统里面叫Continuous Bond。每年只需购买一次,适用于一年内经常进口货物的进口商。 2、单独的BONDSingle Bond或ISFBond系统里面叫Single Transaction。这个就是所谓的STB,STB是Single Transaction Bond的简称。二、到美国成交方式DDP到门,通常有两种清关方式。 1、以美国收货人/consignee的名义清关。这种清关方式,由美国收货人/consignee提供POA(即Power Of Attorney委托书)给货代的美国代理,同时需要用美国收货人/consignee的Bond。 2、以发货人/Shipper的名义清关。这种清关方式,由Shipper提供POA(即Power Of Attorney委托书)给货代,货代再转给其美国代理,由美国代理帮发货人/Shipper在美国办理进口商海关登记号(Importer Record of No.)。同时需要Shipper 购买Bond。Shipper 只能购买年Bond,不能购买单次Bond。 两种清关方海运进口电话式都要注意: 1、以上两种清关方式,无论用哪一种,都必须用美国收货人/consignee的税号Tax ID ( 也叫做IRS No.)来清关,美国收货人/consignee必须提供税号Tax ID才能清关。 2、IRS No.即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美国收货人在美国国税局登记的一个纳税识别号。 3、没有Bond,在美国是清不了关的。 4、没有Tax ID,在美国也是清不了关的。
最近经常听到“FBA头程”,刚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完全没有概念,后来才慢慢发现,FBA头程指的是从国内发货(通过海运诚信海运进口、空运、国际快递……)直到货物进入亚马逊FBA仓库,可以上架销售的这一段物流运输以及相关的清关、代缴税等一系列业务3 亚马逊FBA有啥好处?总的来看,FBA更加适合那些产品体积小、利润高的卖家。而其他产品优势就不太明显,可能一般的美国仓储/海外仓比这个成本更低。具体看来,主要有这几个方面:1)节省管理成本 由亚马逊FBA来处理发货和客户服务,对于卖家来说,比较省事省心。2)增加销售机会和提高销售额 有些买家不愿在除亚马逊以外的第三方卖家购买商品,他海运进口电话们特别关注FBA商品:第一,当买家知道产品由亚马逊FBA直接处理,对于那些对第三方卖家不信任的买家来说,他们会更倾向选择由亚马逊代理发货的商品。如:不相信第三方卖家能像亚马逊那样准确处理订单以及较快的发货速度,即使第三方卖家的价格比亚马逊还低,仍有部分买家会优先选择FBA商品。
卖方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因为在许多国家里,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诚信海运进口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就象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即便是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ORDER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还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这一至关重要的一点!概念海运进口电话一定要记得全面,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所以,你们这种只收30%货款,且后T/T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的话,客户如果信誉不好,不付款,你们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当然,如果你们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则另当别论另附:“指示提单”相对安全,特别是对于收货方见提单后付尾款的情况比较适用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诚信海运进口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海运进口电话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
货物装船出运后,在提单出具以后,需要向国外代理询问handlingcharge是多少,然后连MBL,HBL,PSS(profitshareshe诚信海运进口et),以及其他清关单证(如代理问你要的情况下)发送给国外代理。外,由于同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合作的代理,切勿将不同代理之间的货物弄混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尴尬。而如果自己公司在该国有自己的分公司,也不可将分公司信息透露给国外代理,这样会让国外代理感觉你是和他在竞争,影响了今后的合作。指定货会有何种风险由于货代出具给发货人的提单是HBL(货代提单)而不是MBL(船公司提单),而HBL并不能真正达到控制货权的目的,因此会造成国外代理“无单放货”,即国外代理在无HB海运进口电话L的情况下,凭借其拥有MBL从船公司处提取货物后放给收货人,造成发货人货款两空的局面。当然现在无单放货的情况已经极少了。但当出口商与进口商初次合作时,仍需注意此问题。应尽量催促收货人尽早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