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各位承运人在遇到化工品等危品运输时,都会问代理有没有MSDS,只有看了MSDS后,决定是否接受托运。那么这个负责海运拼箱MSDS厉害了,竟然能决定这个货要不要接,他到底有何特殊之处?和空运鉴定有关联么? MSDS? 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字母缩写,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在欧洲国家,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 SDS(Safety Data sheet)。 然而美国、加拿大,澳洲以及亚洲许多海运拼箱公司国家则采用MSDS术语MSDS是化学品生产或销售企业按法律要求向客户提供的有关化学品特征的一份综合性法律文件。它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特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的一种证书,即证明一批货物原产于某国家或地区,或在负责海运拼箱某国家或地区制造。其主要作用是申请进口国关税减免(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和便于进口国进行特定贸易管制(非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 比如: 中国和巴基斯坦签订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产品只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我国的出口商就可以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即中巴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只要拿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海运拼箱公司中巴产地证(FORM P),就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 又如: 美国对伊朗进行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制裁,对原产于伊朗或在伊朗制造的特定产品,就不能进口到美国,或者受到严格限制。 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优惠原产地证书 3)专用原产地证书 注意: 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其他机构无权签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以签发所有种类的原产地证书——主要签发各种优惠原产地证书;贸促会主要签发非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 如果外方没有特别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签发的都可以。
哪些货物是不能办理集装箱海运运输的呢? 1、鲜活货物。比如活鱼、虾等,因为海运运输相对其他运输方式,在时间上更负责海运拼箱长一些,鲜活类货物如果使用集装箱海运的话,在运输的过程中货物就会变质。2、货物重量超过集装箱的最大承重重量的,这种货物不能通过集装箱海运。特大尺寸的货物不能使用集装箱海运,一些大的配件超高、超宽,这些货物只能通过散货船放在船舱或者甲板上来运输。4、集装箱不办理军事运输。部队或军工企业办理集装箱海运运输的,按商运办理。军事运输使用自备集装箱的,不再按集装箱运输条件办理。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为了船、货、箱的安全,必须根据货物的性质、种类、容积、重量和形状来选海运拼箱公司择适当的集装箱;否则,不仅对某些货物不能承运,而且也会因选用不当而导致货损。集装箱货物对集装箱的选用可作以下考虑
国际贸易中如果确定货物要出口,可以把货运的相关事宜交给货代,首先得了解国际货运几种比较常见的成交方式。1、FOB船上交货价格 通俗点讲就是国外的客户已经指定了货代,只需要发货方安排起运港的拖车和报关。也有负责海运拼箱EXW 出厂价直接在工厂交货或者客户指定地方交货拖车报关都是客人安排,客户自己提货,工厂交货就可以了。2、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港(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费)现在一般说的不含保险,客户要求买保险的按货值计算,也可以用术语CIP只是CIF一般只在海运中使用,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比如空运 。3、DDU双清未完税交货DDP即双清完税后交货(海运拼箱公司含税)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门,经常说的双清一条龙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目的港清关,需不需要送货上门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DDP必须提供货物的货值因为缴税要根据货物的价值所以向货代询价的时候,最好先说明是FOB/CIF/DDU/DDP等。如果是FOB,需要提供:货物品名/柜型/数量/重量/装货地址/起运港/买单or单证。当然,也可能是散货,不用提供柜型只需要提供数量
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负责海运拼箱,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海运拼箱公司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