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管是在空运还是海运中,涉及到运输环节比较繁多,难免会出现货损或者货物丢失的情况。这时候作为第一知情人—如果是货主发现的,则应该在第一时间联系货代,核实下出现货损货物丢失的出现可能环节;如果是收货人发现负责空运进口的,则应该第一时间和发货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其找到相应的货代,提供充足的资料以便核实并处理。Q:出现可恶的甩箱怎么办? A:首先需要知道,到底是被哪方甩箱了。货代和船公司的甩箱,两者的应对方空运进口公司式有所不同的。1. 被货代甩箱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指定货代中,如果您这边的货代操作是ok的(包括进港报关、出口手续等),还能出现甩箱,那么应该直接找指定货代处理。2. 被船公司甩箱如果是船公司的原因,可以申请免费漏装的,具体的可以联系报关行/货代帮忙操作的。
(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额定重量即集装箱总重,自重即集装箱空箱质量(或空箱重量),应以公斤(kg) 和磅(lb) 同时表示;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由于该集装箱的强度仅能堆码两层。因而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负责空运进口集装箱规定了特殊的标志,该标记为黑色,位于侧壁和端壁的左上角,并规定标记的最小尺寸为:高127mm,长355mm,字母标记的字体高度至少为76mm;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该标记为黄色底各色三角形,一般设在罐式集装箱和位于登箱顶扶梯处,以警告登梯者有触电危险。 二.自选标记 1. 识别标记。它包括:(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 ,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空运进口公司码)。 2. 作业标记。它包括:(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此标记贴在集装箱每侧的左下角,距箱底约0.6m处,同时该贴在集装箱主要标记的下方。凡高度超过2.6m的集装箱应贴上此标记;(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凡符合《国际铁路联盟条列》规定的集装箱,可以获得此标记。该标志是在欧洲铁路上运输集装箱的必要通行标志。 上部“ic”表示国际铁路联盟,下部的数字表示各铁路公司的代码。对于超重(总重超过30.48t)的集装箱,应设“SUPER HEAVY”的三角形超重标记。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证明特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的一种证书,即证明一批货物原产于某国家或地区,或在负责空运进口某国家或地区制造。其主要作用是申请进口国关税减免(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和便于进口国进行特定贸易管制(非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 比如: 中国和巴基斯坦签订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产品只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我国的出口商就可以申请《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即中巴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只要拿到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空运进口公司中巴产地证(FORM P),就可以享受一定的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 又如: 美国对伊朗进行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制裁,对原产于伊朗或在伊朗制造的特定产品,就不能进口到美国,或者受到严格限制。 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2)优惠原产地证书 3)专用原产地证书 注意: 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其他机构无权签发。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可以签发所有种类的原产地证书——主要签发各种优惠原产地证书;贸促会主要签发非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 如果外方没有特别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签发的都可以。
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负责空运进口,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空运进口公司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