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检测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证明这个货物不是危险品。b.整箱——有的船是需要鉴定书的,有负责国际空运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须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货MSDS,这两样是必不可少的。 c.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货物说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结构式,外观和用途)。5.化学品属于危险品出口需要的资料: a.出口前必须去做份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证),当然MSDS也是需要的。b.整箱——订舱前需要提供上述两样单证去申请,等船东审核。一般情况3-5天就可以知道船东接不接受 国际空运电话这个产品。危险品订舱应尽量提前10~14天去申请,给发货人和货代人双方一个充足的时间。c.拼箱——订舱前也需要提供危包证和MSDS、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处于舱位与重量的平衡考虑。每条集装箱船都有一定的舱位和重量限制,但具体在某条航线上,舱位和重量并不总是刚刚好平衡用完的。矛盾往往发生在出重货比较集中的华北地区,船舶的重量已经到了,舱位还少很多负责国际空运,为了弥补这种舱位损失,船公司往往采取加价策略,即货重超过多少吨后加收额外的运费。也有船公司不是用自己船,而是买其他船公司的舱位来运输的,对重量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因为船公司之间的舱位买卖一都是按照1TEU=14TONS或者16TONS的标准来计算的,超过重量的不给上船。在国际空运电话爆舱时期,根据航线热度不同,船公司对每个箱型的限重都会相应下调。订舱时,最晚出货时就要向货代询问关于船公司的限重问题。如果没有确认而货物又是重货的话就有风险,有些船公司超重后,不会有任何沟通余地,直接让发货人拖货、出港、掏货 然后重新过磅。这些费用就不好控制了。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我国集装箱负责国际空运运输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适合用集装箱装的的货物为12个品类,即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工艺品;印刷品及纸张、医药、烟酒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针纺织品和小五金等。(1)清洁货物和污秽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通风集装箱、开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2)贵重货物和易碎货物:可选用杂货集装箱; (3)冷藏货物和易腐货物:可选用冷藏集装箱、通风集装箱、隔热集装箱; (4)国际空运电话散货:可选用散货集装箱、罐状集装箱; (5)动物和植物:选择牲畜(动物)集装箱,通风集装箱;(6)笨重货物:选择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平台集装箱;(7)危险货物:可选择杂货集装箱、框架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负责国际空运,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国际空运电话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即全部用人力装箱、用叉式装卸车(铲车)搬进箱内,再用人力堆装和全部用机械装箱,如货板(托盘)货用叉式装卸车在箱内堆装。1、任何情况下货物负责国际空运装柜时,箱内所装货物重量不能超过集装箱的最大装载量,即集装箱总量减去集装箱的自重所得。一般情况下,总重和自重都会标在集装箱的箱门上。2、每个集装箱的单位容重是一定的,国际空运电话因此在箱内装载同种货物时,只要知道货物密度,就可以断定出是重货还是轻货。成琪玮表示,如果货物密度大于箱的单位容重就是重货,反之则为轻货。及时并明确区分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对提高装箱效率很重要。3、装载时要使箱底上的负荷平衡,特别要严格禁止负荷重心偏在一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