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的“身份证”!你都认识它负责海运们吗?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记有必备标记和自选标记两类,每一类标记中又分识别标记和作业标记。具体来说,集装箱上有箱主代号;箱号或顺序号、核对号;集装箱尺寸及类型代号。一.必备标记1.识别标记。它包括箱主代号,设备识别代号、顺序号及核对数字组成。(1)箱主代号(Owner Code)。是集装箱所有人向国际集装箱局登记注册的三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比如马士基集团自有箱的箱主代号之一是“MSK”(2)设备识别代号。是紧接着箱主代号的第四位字母,用以表示集装箱的类海运电话型,最常见的是“U”,用于表示所有常规的集装箱。另外“J”表示带有可拆卸的集装箱,“Z”表示集装箱的拖车和底盘车。(3)顺序号,又称“箱号”或“箱体注册码”(Registration Code),由6位阿拉伯字母组成。如有效数字不是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 “0” 补足6位以区别于同一箱主的集装箱,如 “053842”。(4)核对数字。又称“校验码”(Check Digit),核对数字是用来验证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经计算机处理所得。它位于顺序号后,以一位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
这是集装箱箱体可以承受的最大强度,装货超过此限,可能发生箱体变型,底板脱落,顶梁弯折等损坏,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负责海运将由装货人全部承担。目前国内大多数专业集装箱码头都安装了自动地磅,所以,只要集装箱装货超出箱体限重的,码头是一律拒绝收柜的。所以建议各位装箱前,看清楚集装箱箱体上的限重,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返箱重装作业。如果货物确实超重又不能分割,那么可以选择超重箱。这里会增加是选重费,一般码头/堆场将船海运电话公司的普通干箱堆码在一起,如果要选择其中特别的加重柜(如前面谈到的20加重柜),码头、堆场必须逐个查找,由此产生的选柜费一般跟指定柜费同价。集装箱运输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协同作业过程,所以除了集装箱箱体本身的限重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需要考虑。
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负责海运,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海运电话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一、争取与其他的支付方式结合使用。比如要求买方在出货前预先电汇一定比例的货款,以分散风险; 二、严格审查进口商负责海运的资信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付款记录等,以核定其信用额度,决定合同金额的大小;三、严格审查开证行的资信情况,以免出现开证行故意找出“不符点”拒付,使买方不付款提货,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必要时可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四、如果货物金额太大,可要求分批交货; 五、要求将航海运电话空运单的收货人做成“凭开证行/偿付行指示”;六、严格认真地根据信用证制作单据,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在单据方面不给对方造成任何的可乘之机。并要求议付行予以密切配合,在开证行/偿付行有变故时,要与对方据理力争,严格按照UCP600及其它有关国际惯例办事,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A:不管是在空运还是海运中,涉及到运输环节比较繁多,难免会出现货损或者货物丢失的情况。这时候作为第一知情人—如果是货主发现的,则应该在第一时间联系货代,核实下出现货损货物丢失的出现可能环节;如果是收货人发现负责海运的,则应该第一时间和发货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其找到相应的货代,提供充足的资料以便核实并处理。Q:出现可恶的甩箱怎么办? A:首先需要知道,到底是被哪方甩箱了。货代和船公司的甩箱,两者的应对方海运电话式有所不同的。1. 被货代甩箱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指定货代中,如果您这边的货代操作是ok的(包括进港报关、出口手续等),还能出现甩箱,那么应该直接找指定货代处理。2. 被船公司甩箱如果是船公司的原因,可以申请免费漏装的,具体的可以联系报关行/货代帮忙操作的。
对于纳税义务人承担的速遣费、滞期费,根据卸载时间事实记录表、卸载时间计算表等资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核: 1、速遣费。因速遣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后,所以速遣费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2、滞期费。滞负责海运期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前,即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已经产生滞期的,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滞期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后,即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尚未产生滞期的,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扣减速遣费!?滞期费还有可能不计入!?啥时候开始啊?无锡万航已成为横跨国内、国际线的现代化、全方位、一站海运电话式物 流版务供应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多衷的物流解决 方案。 无锡万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国家一级货运代理企业,专业从事国际海运、国际空运、国际快件以及国际多式联运、订舱、报关报验、集装箱拼拆箱、仓储物流、保险代理、公路运输等。 我公司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熟悉运输、码头、海关、商检、船公司等方面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利用先进的专业化管理方式,为客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提单签发、运费结算、运价查询、报关报验、进口换单等业务,并对货物进行全程跟踪咨询服务。 我公司与海关、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货运的进出口通关和舱位的选配上具有很强的实力。 公司一贯奉行“客户至上、服务专业” 的经营宗旨,以现代物流理念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专业化的物流服务设计和运作能力,设计出具有双赢乃至多赢的物流解决方案,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以及现代化的物流设备,保证整个流程的顺利实施,为客户提供有效、经济、快捷、安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用我们优势的运价奠定我们合作的基础,用我们良好的服务建立我们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你的满意是我们不变的追求,愿你我携手,共创美好之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