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国际快递直接寄往亚马逊FBA仓库:这种方式时效较快且灵活,但是亚马逊不作为收件人存在,货物直接发往专业海运货代亚马逊仓库的地点而没有收件人。问题来了:如果货物在目的地海关出问题了咋办,该由谁出面处理?找不到人处理,货物将面临被退回的窘境,退回的费用那是相当的高。2)使用第三方物流公司的FBA头程服务: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收货人和联系方式,这样就避免了直接寄快递的最大问题,货物出问题也有人出面海运货代公司处理协助清关或代缴关税。另外,对于货物标签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顺利进入亚马逊仓库的,物流公司也可以帮助客户打印亚马逊标签、代贴标签,并运往亚马逊仓库。建议:发货到亚马逊FBA仓库建议找可以清关的货代(第三方物流公司),最好是和亚马逊有合作的货代。
由于航空货物运输对安全的要求非常高,特别是利用客机机腹舱进行货物运输时,因此有些空运货物需要鉴定报告,那么专业海运货代什么是空运鉴定报告?哪些货物必须要提供空运鉴定呢?一句话概括就是指无法获知该货物是否具有隐藏危险性或者无法将其正确的分类识别的货物都需要空运鉴定报告! 什么是空运鉴定 空运鉴定全称叫《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俗称空运鉴定或鉴定。哪些货物要提供空运鉴定? 1.带磁性的货物 根据IATA902国际航空运输协议要求,距被测物品表面2.1m处的任意磁场强度应小于0.159A/m(200nT)才可海运货代公司作普货运输(出普货鉴定)。凡是物品中含有磁性材料的货物均会在空间产生磁场,需进行磁性货物的安全检测,以保证飞行安全。下面所列物品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些需要进行磁性安全检测的物品名称。由于产品制造材料和工艺的不同,不可能罗列所有货物名称,是否符合航空运输协议要求,以实验测量结果为准。
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专业海运货代,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海运货代公司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专业海运货代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海运货代公司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