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粉末类货物状态为粉末的货物都必须提供空运鉴定报告,如螺旋藻粉、各种植物提取物。2. 化工类货物 各种化工品空运专业海运进口一般都要提供空运鉴定报告。化工品大体可以分为危险化工品和普通化工品。空运当中常见的是普通化工品,即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的化工品,这种化工品必须要有普货的空运鉴定才能承运,即证明这个货物属于普通化工品,不是危险品的鉴定报告. 带油性的货物 如:汽车零部件可能装有燃料或残余燃料的发动机、化油器或油料箱;野营设备或用具可能有易燃液体如煤油、汽油4. 带电池的货物 如:电器设备可能含有电池;电动器械如割草机、高尔夫车、轮椅等,可能含有电池5. 液体、气体及可能含有海运进口电话液体、气体的货物 如:某些仪器可能含有整流管、温度计、气压计、压力计、水银转换器等,这些物品可能含有汞6. 带磁性的货物一般都要做空运鉴定(磁检)
(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额定重量即集装箱总重,自重即集装箱空箱质量(或空箱重量),应以公斤(kg) 和磅(lb) 同时表示;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由于该集装箱的强度仅能堆码两层。因而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专业海运进口集装箱规定了特殊的标志,该标记为黑色,位于侧壁和端壁的左上角,并规定标记的最小尺寸为:高127mm,长355mm,字母标记的字体高度至少为76mm;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该标记为黄色底各色三角形,一般设在罐式集装箱和位于登箱顶扶梯处,以警告登梯者有触电危险。 二.自选标记 1. 识别标记。它包括:(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 ,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海运进口电话码)。 2. 作业标记。它包括:(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此标记贴在集装箱每侧的左下角,距箱底约0.6m处,同时该贴在集装箱主要标记的下方。凡高度超过2.6m的集装箱应贴上此标记;(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凡符合《国际铁路联盟条列》规定的集装箱,可以获得此标记。该标志是在欧洲铁路上运输集装箱的必要通行标志。 上部“ic”表示国际铁路联盟,下部的数字表示各铁路公司的代码。对于超重(总重超过30.48t)的集装箱,应设“SUPER HEAVY”的三角形超重标记。
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专业海运进口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海运进口电话,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得到国外代理的许可指令后,即可安排订舱拖车报关等事宜。当然,常期走货的稳定货物可边订舱边告知对方航次信息。同时,需要问对方,出具何种格式的HBL,通常来说,会是国外代理提供的HBL。
1、普通集装箱普通集专业海运进口装箱,又称干货集装箱(dry container)以装运件杂货为主,通常用来装运文化用品、日用百货、医药、纺织品、工艺品、化工制品、五金交电、电子机械、仪器及机器零件等。这种集装箱占集装箱总数的70 ~ 80%。除了冷冻货、活的动物、植物之外,在尺寸、重量等方面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均可使用干货集装箱。2、冷冻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分外置和内置式两种。温度可在-6海运进口电话0℃ ~ +30℃之间调整。内置式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可随意启动冷冻机,使集装箱保持指定温度;而外置式则必须依靠集装箱专用车、船和专用堆场、车站上配备的冷冻机来制冷。这种箱子适合在夏天运输黄油、巧克力、冷冻鱼肉、炼乳、人造奶油等物品。
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货运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专业海运进口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例如,背书是否连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的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公示催告程海运进口电话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3、一般而言,单据丢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拒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卸货,尽管其有权拒绝放行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