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管是在空运还是海运中,涉及到运输环节比较繁多,难免会出现货损或者货物丢失的情况。这时候作为第一知情人—如果是货主发现的,则应该在第一时间联系货代,核实下出现货损货物丢失的出现可能环节;如果是收货人发现专业海运货代的,则应该第一时间和发货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其找到相应的货代,提供充足的资料以便核实并处理。Q:出现可恶的甩箱怎么办? A:首先需要知道,到底是被哪方甩箱了。货代和船公司的甩箱,两者的应对方海运货代公司式有所不同的。1. 被货代甩箱 这种情况多出现在指定货代中,如果您这边的货代操作是ok的(包括进港报关、出口手续等),还能出现甩箱,那么应该直接找指定货代处理。2. 被船公司甩箱如果是船公司的原因,可以申请免费漏装的,具体的可以联系报关行/货代帮忙操作的。
处于舱位与重量的平衡考虑。每条集装箱船都有一定的舱位和重量限制,但具体在某条航线上,舱位和重量并不总是刚刚好平衡用完的。矛盾往往发生在出重货比较集中的华北地区,船舶的重量已经到了,舱位还少很多专业海运货代,为了弥补这种舱位损失,船公司往往采取加价策略,即货重超过多少吨后加收额外的运费。也有船公司不是用自己船,而是买其他船公司的舱位来运输的,对重量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因为船公司之间的舱位买卖一都是按照1TEU=14TONS或者16TONS的标准来计算的,超过重量的不给上船。在海运货代公司爆舱时期,根据航线热度不同,船公司对每个箱型的限重都会相应下调。订舱时,最晚出货时就要向货代询问关于船公司的限重问题。如果没有确认而货物又是重货的话就有风险,有些船公司超重后,不会有任何沟通余地,直接让发货人拖货、出港、掏货 然后重新过磅。这些费用就不好控制了。
货物装船出运后,在提单出具以后,需要向国外代理询问handlingcharge是多少,然后连MBL,HBL,PSS(profitshareshe专业海运货代et),以及其他清关单证(如代理问你要的情况下)发送给国外代理。外,由于同一个国家可能有多个合作的代理,切勿将不同代理之间的货物弄混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尴尬。而如果自己公司在该国有自己的分公司,也不可将分公司信息透露给国外代理,这样会让国外代理感觉你是和他在竞争,影响了今后的合作。指定货会有何种风险由于货代出具给发货人的提单是HBL(货代提单)而不是MBL(船公司提单),而HBL并不能真正达到控制货权的目的,因此会造成国外代理“无单放货”,即国外代理在无HB海运货代公司L的情况下,凭借其拥有MBL从船公司处提取货物后放给收货人,造成发货人货款两空的局面。当然现在无单放货的情况已经极少了。但当出口商与进口商初次合作时,仍需注意此问题。应尽量催促收货人尽早支付货款。
最近经常听到“FBA头程”,刚开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完全没有概念,后来才慢慢发现,FBA头程指的是从国内发货(通过海运专业海运货代、空运、国际快递……)直到货物进入亚马逊FBA仓库,可以上架销售的这一段物流运输以及相关的清关、代缴税等一系列业务3 亚马逊FBA有啥好处?总的来看,FBA更加适合那些产品体积小、利润高的卖家。而其他产品优势就不太明显,可能一般的美国仓储/海外仓比这个成本更低。具体看来,主要有这几个方面:1)节省管理成本 由亚马逊FBA来处理发货和客户服务,对于卖家来说,比较省事省心。2)增加销售机会和提高销售额 有些买家不愿在除亚马逊以外的第三方卖家购买商品,他海运货代公司们特别关注FBA商品:第一,当买家知道产品由亚马逊FBA直接处理,对于那些对第三方卖家不信任的买家来说,他们会更倾向选择由亚马逊代理发货的商品。如:不相信第三方卖家能像亚马逊那样准确处理订单以及较快的发货速度,即使第三方卖家的价格比亚马逊还低,仍有部分买家会优先选择FBA商品。
a.出口前要去做份化工检测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证明这个货物不是危险品。b.整箱——有的船是需要鉴定书的,有专业海运货代的船不需要。另外,必须要出一份非危保函和货MSDS,这两样是必不可少的。 c.拼箱——需要提供非危保函和货物说明(中英文品名,分子结构式,外观和用途)。5.化学品属于危险品出口需要的资料: a.出口前必须去做份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危包证),当然MSDS也是需要的。b.整箱——订舱前需要提供上述两样单证去申请,等船东审核。一般情况3-5天就可以知道船东接不接受 海运货代公司这个产品。危险品订舱应尽量提前10~14天去申请,给发货人和货代人双方一个充足的时间。c.拼箱——订舱前也需要提供危包证和MSDS、货物的重量和体积。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根专业海运货代据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中记载方式不同,提单的转让方式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在运输和贸易中具有许多的功能,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在流通中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将货物交给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海运货代公司权的提单的持有人是承运人的义务。在信用证贸易中经常会碰到已签发的提单丢失的问题,承运人应综合考虑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提单丢失的问题。有些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必须登报声明原提单作废,并提供保函以承担重新签发另一份提单的责任,同时有些承运人经常坚持在重新签发的提单上加上“ORIGINAL B/L REPORTED LOST BY SHIPPER AND CARGO SHOULD BE RELEASED AGAINST THIS B/L(提单号)”及类似的批注,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将目的港两份正本提单提货的风险转移到托运人一方。带有这种批注的提单又不被议付银行接收,托运人为使承运人不加批注,又得提供另一份保函……,这样既影响了托运人的正常结汇,也不利于保护承运人的利益。还有些承运人碰到这种情况则坚持要托运人提供银行保函,而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轻易出具保函的,结果不仅影响托运人的结汇,有时还会使该票提单过了议付有效期……。笔者认为上述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分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