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如果确定货物要出口,可以把货运的相关事宜交给货代,首先得了解国际货运几种比较常见的成交方式。1、FOB船上交货价格 通俗点讲就是国外的客户已经指定了货代,只需要发货方安排起运港的拖车和报关。也有专业海运进口EXW 出厂价直接在工厂交货或者客户指定地方交货拖车报关都是客人安排,客户自己提货,工厂交货就可以了。2、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港(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费)现在一般说的不含保险,客户要求买保险的按货值计算,也可以用术语CIP只是CIF一般只在海运中使用,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比如空运 。3、DDU双清未完税交货DDP即双清完税后交货(海运进口公司含税)通俗点理解就是门到门,经常说的双清一条龙含起运港拖车+报关+海运+目的港清关,需不需要送货上门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求需要注意的是DDP必须提供货物的货值因为缴税要根据货物的价值所以向货代询价的时候,最好先说明是FOB/CIF/DDU/DDP等。如果是FOB,需要提供:货物品名/柜型/数量/重量/装货地址/起运港/买单or单证。当然,也可能是散货,不用提供柜型只需要提供数量
啥是滞期费、速遣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大宗散货实际卸货时间(Laytime)一般自船舶提交“装卸准备通知书”(N.O.R)后12个或24个小时起算,直至卸货后水尺测量完毕(Final Draft Survey)为止。运输合同对装专业海运进口卸时间进行规定,如果Laytime终点晚于合同约定卸货时间则产生滞期费(Demurrage),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将货物全部卸载完毕,致使船舶继续在港内停泊,使船东增加在港费用支出并遭受船期损失,由租船人向船东所支付的约定款项。如果Laytime终点早滞期费、速遣费与海关有啥关系?根据总署令〔2013〕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及相海运进口公司关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滞期费、速遣费本质属于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如果符合海关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标准,则应考虑申报纳税的问题。
根据是否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优惠,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1)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享受进口国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2)非优惠原产地证没有关税减免等优惠待遇,非优惠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的主专业海运进口要用途是征收关税的依据、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我国主要针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3)优惠原产地证又分为普惠制产地证(FORM A,面对39个发达国海运进口公司家,美国除外)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如FORM B、FORM E、FORM P等)。 总之,非优惠原产地证和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区别就是能不能享受关税减免优惠。非优惠原产地证与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不同。
对于纳税义务人承担的速遣费、滞期费,根据卸载时间事实记录表、卸载时间计算表等资料,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核: 1、速遣费。因速遣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后,所以速遣费不应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扣减。2、滞期费。滞专业海运进口期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前,即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已经产生滞期的,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滞期费发生在货物起卸后,即货物实际卸货开始时尚未产生滞期的,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扣减速遣费!?滞期费还有可能不计入!?啥时候开始啊?无锡万航已成为横跨国内、国际线的现代化、全方位、一站海运进口公司式物 流版务供应商,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多衷的物流解决 方案。 无锡万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国家一级货运代理企业,专业从事国际海运、国际空运、国际快件以及国际多式联运、订舱、报关报验、集装箱拼拆箱、仓储物流、保险代理、公路运输等。 我公司拥有一支精干高效、熟悉运输、码头、海关、商检、船公司等方面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利用先进的专业化管理方式,为客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提单签发、运费结算、运价查询、报关报验、进口换单等业务,并对货物进行全程跟踪咨询服务。 我公司与海关、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货运的进出口通关和舱位的选配上具有很强的实力。 公司一贯奉行“客户至上、服务专业” 的经营宗旨,以现代物流理念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凭借专业化的物流服务设计和运作能力,设计出具有双赢乃至多赢的物流解决方案,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以及现代化的物流设备,保证整个流程的顺利实施,为客户提供有效、经济、快捷、安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用我们优势的运价奠定我们合作的基础,用我们良好的服务建立我们良好持久的合作关系,你的满意是我们不变的追求,愿你我携手,共创美好之未来。
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专业海运进口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海运进口公司,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得到国外代理的许可指令后,即可安排订舱拖车报关等事宜。当然,常期走货的稳定货物可边订舱边告知对方航次信息。同时,需要问对方,出具何种格式的HBL,通常来说,会是国外代理提供的H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