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 CFR NEW DELHI BY AIR专业国际货运,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 “CNF NEW 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国际货运公司理由为单证不符: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 NEW 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 NEW DELHI”不一致。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6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所谓指定货是指由国外买家指定货代,由该货代负责帮其安排货物运输。通常指FOB,EXW等运费到付的货物(即运费由国外买家承担的货物)。指定货的操作流程 首先,是由买家指定的货代(以下简称国外代理)发邮专业国际货运件或者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其国内的公司或者合作方,告知shipper的联系信息。 其次,国内货代收到shipper的联系信息后,联系shipper询问货物状态,并发送邮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国外代理。如货物已好,可将预计出运的信息告知对方并询问是否可以安排出运事宜。如使用的国外代理的订舱约号,国际货运公司还要向其索要订舱约号,好提交给船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指定货是听收货人的指令,而不是听发货人的,当发货人有任何不符合常规的要求,都必须告知国外代理,在得到国外代理许可后方可安排,否则一律不能接受发货人的要求。尤其是当你第一次操作该发货人的货物的时候,更应该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专业国际货运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例如,背书是否连续?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国际货运公司律师费也较低。国外应当也有此种程序,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3)一般而言,单据丢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拒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卸货,尽管其有权拒绝放行货物。
集装箱的“身份证”!你都认识它专业国际货运们吗?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记有必备标记和自选标记两类,每一类标记中又分识别标记和作业标记。具体来说,集装箱上有箱主代号;箱号或顺序号、核对号;集装箱尺寸及类型代号。一.必备标记1.识别标记。它包括箱主代号,设备识别代号、顺序号及核对数字组成。(1)箱主代号(Owner Code)。是集装箱所有人向国际集装箱局登记注册的三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比如马士基集团自有箱的箱主代号之一是“MSK”(2)设备识别代号。是紧接着箱主代号的第四位字母,用以表示集装箱的类国际货运公司型,最常见的是“U”,用于表示所有常规的集装箱。另外“J”表示带有可拆卸的集装箱,“Z”表示集装箱的拖车和底盘车。(3)顺序号,又称“箱号”或“箱体注册码”(Registration Code),由6位阿拉伯字母组成。如有效数字不是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 “0” 补足6位以区别于同一箱主的集装箱,如 “053842”。(4)核对数字。又称“校验码”(Check Digit),核对数字是用来验证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经计算机处理所得。它位于顺序号后,以一位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
卖方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因为在许多国家里,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专业国际货运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就象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即便是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ORDER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还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这一至关重要的一点!概念国际货运公司一定要记得全面,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所以,你们这种只收30%货款,且后T/T70%的收款方式,如果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的话,客户如果信誉不好,不付款,你们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当然,如果你们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则另当别论另附:“指示提单”相对安全,特别是对于收货方见提单后付尾款的情况比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