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出台6条措施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
目前,我国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99个。综合保税区在我国开放型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显著作用,特别是在服务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东部地区产业升级方面更加突出。
2019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2.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外贸增幅8.5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9.2%,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对我国外贸增长的贡献度达30%。
国内的疫情逐渐趋于稳定可控,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近期,海关总署党委出台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6条措施。
1、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保区
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支持在符合条件的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发挥多区叠加优势。
2、新设综保区向中西部倾斜
支持发展势头较好的东部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服务地区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快推进保税港区等其他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扩大政策覆盖面。
3、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落地实施
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区内全面落地实施,支持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发展。
“ 支持区内开展全球维修业务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再制造业务,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综保区内已有50余家企业开展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涉及医药、电子设备、机电产品、飞机等行业。”
4、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实施网上监管
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对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仓库管理系统(WMS)等管理系统且具备海关监管条件的区内企业,实施网上监管。
5、加大对区内企业信用培育,加快AEO认证
统筹关区认证资源,对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区内企业,加快认证进程,帮助更多区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
6、大力推动“互联网+保税”监
区内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海关实行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