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是海运运输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具有多种关键作用和不同的类型,以满足不同的贸易和运输需求。
货物收据:当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会向托运人签发提单,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提单上详细记载了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标志等信息,是托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也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的依据。例如,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短少或损坏,收货人可根据提单上的记录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运输合同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运输路线、运费、运输期限、责任划分等条款。当发生运输纠纷时,提单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之一。例如,如果承运人未按照提单约定的运输路线运输货物,导致货物延误或损失,托运人可以依据提单追究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物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背书转让提单来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这种物权属性使得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融资和交易功能。例如,卖方可以通过将提单转让给银行作为抵押,获得货款融资;买方在支付货款后获得提单,从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记名提单(Straight Bill of Lading):
不记名提单(Bearer Bill of Lading):
指示提单(Order Bill of Lading):
特点:在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填写 “To Order”(凭指示)或 “To Order of ×××”(凭 ××× 指示)。这种提单需要经过背书转让才能实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背书可以分为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提单背面签名,而不注明被背书人名称;记名背书则是在背书时注明被背书人名称。
适用场景: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提单类型之一。它既保证了提单的可转让性,又为贸易双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安全性。例如,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通常会要求托运人出具指示提单,以便在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之前,控制货物的所有权。卖方可以通过背书将提单转让给银行,银行再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将提单转让给买方或其他相关方。